根据城区学校发展需要和编制空缺情况,经研究决定,并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2018年公开选调城区学校教师17名,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调原则
公开报名,公正考试,择优录用。
二、选调范围和条件
(一)选调范围
本县农村中小学校(含深泽、新渥)在编正式教师(不含书记、正副校长)。
(二)选调条件
1.身体健康,年龄在45周岁以下教师。
2.在农村学校任教5年及以上(不包括上挂锻炼时间)。
3.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音体美学科必须专业对口,其它学科要求所学专业和报考学科相同或相近(如相近专业,必须有报考学科教师资格证书)。
4.语文学科的普通话等级须二甲及以上。
5.近三年年度考核合格及以上,教学考核在本校前80%,未受党纪政务处分、行政处罚或教育行政部门和其他部门三级警示挽救及以上作风效能问责。
三、选调方式及计分办法
选调采取考试和考核方式。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笔试内容为教育基础知识和学科专业知识。面试形式为模拟上课。考核内容包括年度考核、有关教育教学先进荣誉和近年的任教情况等。
2.计分办法:满分105分。专业知识考试50分+模拟上课50分+加分5分。
四、选调程序及办法
(一)报名时间、地点、要求
报名时间:7月19日8︰00至17︰00。
报名地点:磐安县教育局六楼会议室。
报名要求:报名时须交本人填写的报名表,并由所在学校签署意见;同时提供身份证、学历证书、教师资格证书、普通话等级证书、获奖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可获加分的证明材料。
(二)考试时间及地点
笔试时间:7月22日上午7时30分。
面试时间:7月25日上午7时30分。
地点:磐安县实验初中。
(三)入围、入选人员的确定
报名人数不足选调人数2倍的学科,按比例核减选调人数,其核减名额由教育局另行组织选调。
报名人数达到选调人数3倍及以上的,通过专业知识考试与入围参加模拟上课的比例为:选调2人以下的按1︰3,选调3人以上的按1︰2。
正式选调人员按考试和考核总成绩,分学科从高分到低分录用,如总成绩相同,以考核分高者优先。如发现有违反师德师风或弄虚作假等不宜选用情形的,将取消选用资格,按成绩依次递补。
(四)选调工作全过程接受纪检部门监督。
(五)入选名单在磐安县教育网公示。
五、选调名额
本次共选调教师17人,具体岗位和名额如下:
六、加分(5分)
(一)近五年年度考核获优秀的,每次加0.2分。
(二)获县、市级教坛新秀的,分别加0.5分、1分;获县市级优质课一、二等奖的,县级分别加0.4、0.2 分,市级分别加0.6、0.3分。
(三)获县市级名师名校长、骨干教师、拔尖人才、创业创新人才、特殊津贴人才的,县级加0.6分,市级加1.2分。
(四)获县市级优秀教师、优秀班主任、美丽教师的,县级加0.3分,市级加0.6分。
获得同一系列荣誉的,取最高级计分。荣誉加分计算范围为2013年7月至2018年6月。
(五)近三个学年中学段教师任教毕业班的每次加0.2分。
七、选调教师岗位设置说明
选调进城区学校的教师,根据城区学校岗位设置情况入岗,如该校相应岗位已满岗,则需竞聘入岗。
八、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县教育局负责解释。
附件
磐安县教育局
2018年7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