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嘉兴经济技术开发区教育事业发展需要,经嘉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2023年嘉兴经济技术开发区部分公办中小学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事业编制)。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和计划
本次公开招聘共设41个岗位,计划招聘中小学教师70名。具体详见《2023年嘉兴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开招聘事业编制教师计划表》(附件1)。
二、招聘范围和对象
1.全日制普通中小学校在职教师(由学校缴纳社保的在编与非编教师),其中获得过县(市、区)级及以上名师、学科带头人、教坛新秀、教学能手及以上荣誉称号或获得过县(市、区)级课堂教学评比一等奖或地市级课堂教学评比二等奖及以上荣誉的人员免笔试进入面试(其他荣誉不列入);
2.全日制普通高校师范类2023年应届毕业生;
3.已通过相应教师资格认定考核合格的全日制非师范类2023年应届毕业生;
4.具有与招聘岗位相适应的教师资格证的人员。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思想政治素质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能坚决贯彻党的路线和方针政策;
3.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心,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热爱教育事业,能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的教师职责;
4.身心健康,能适应所报考岗位的工作需求。
(二)资格条件
1.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2023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学历、学位证书须在2023年7月31日前取得,不能按时取得毕业证书的,取消聘用资格;留学人员须在2023年4月15日前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2.年龄要求在35周岁及以下(1987年4月15日以后出生)。免笔试人员、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人员,年龄放宽到40周岁及以下(1982年4月15日以后出生)。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纳入本次招聘范围
1.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脱产就读的非2023年应届毕业生,不能以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纪检监察机关或者司法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受党纪、政务处分且2023年4月15日未满处分期限的人员。
3.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4.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四、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报名、考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3年4月15日(上午8:00至下午16:00)。
2.报名地点:共设4个报名地点(具体详见附件1)。
3.报名要求:按招聘岗位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同一岗位符合条件的报名人数不低于招聘计划人数的2倍,不到规定比例的,取消或相应核减招聘计划。
4.报名时所带证件及材料:
(1)在职教师:身份证、普通话证书、学历学位证书、与招聘岗位相适应的教师资格证、单位社保缴纳证明。在职在编教师需提供所在学校同意报考证明(样表见附件3)、免笔试者需提供相关荣誉证书。
(2)应届毕业生:身份证、普通话证书、毕业学校出具的就业推荐书、毕业学校出具的全日制普通高校2023年应届毕业生证明(样表见附件4)、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
(3)社会人员:身份证、普通话证书、学历学位证书、与招聘岗位相适应的教师资格证。
以上所需证件均须提供原件与复印件。报名表(见附件2),报考者须自行下载用A4纸打印一份,并按要求如实填写。如本人不能到现场报名的,可委托他人代报,代报人须在提供报考人相关证件材料的同时,提供代报人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逾期不再受理。
5.打印《准考证》:考生于4月20日扫码(见附件5)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二)考试
1.技能测试
(1)中小学音乐、体育、美术、信息技术学科安排技能测试环节,主要考查学科基本技能。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70分,技能测试不合格者不能列入笔试对象。
(2)技能学科岗位根据技能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5比例确定笔试对象,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人数确定笔试对象。
(3)技能测试时间为4月22日,详细地点另行通知,考生需及时关注网站公告或扫码(附件5)查看信息。
2.笔试
(1)笔试为闭卷形式,主要测试教育教学理论、学科专业知识和教育教学实践能力。笔试满分为100分。笔试结束出现并列且符合比例要求的,同时进入下一环节。
(2)笔试时间初定为5月7日,详细地点另行通知,考生需及时关注网站公告或扫码(附件5)查看信息。
3.面试
(1)各招聘岗位按笔试成绩(技能学科岗位根据技能测试成绩×40%+笔试成绩×60%)从高分到低分按1:3比例确定面试对象,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免笔试的人员直接进入面试。
(2)面试采取“模拟上课+现场提问”的方式。面试主要测试教学设计能力、掌握教学内容能力、教学效果以及教师的综合素质。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7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能进入下一环节。
(3)面试时间初定为5月13日,详细地点另行通知,考生需及时关注网站公告或扫码(附件5)查看信息。
(三)体检
各招聘岗位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招聘计划人数1:1确定体检对象。若面试成绩相等,以笔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如遇免笔试人员的,免笔试人员排位在前)。考生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视作放弃体检。体检参照公务员考录体检工作办法执行,体检费用自理。
(四)考察
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察,考察工作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等相关政策执行。
(五)公示
根据考试、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嘉兴经济技术开发区人力资源网(www.kfrl.com)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予以聘用。对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将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六)聘用
拟聘用人员在接到通知后,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报到,无正当理由逾期者,取消聘用资格。拟聘用人员办理报到前须与原单位解除劳动(聘用)合同。2023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按毕业生报到程序办理,不能按时毕业或未取得招聘岗位规定学历的,取消聘用资格。
按《浙江省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度试行细则》的规定执行, 办理聘用手续,聘用人员与招聘学校签订聘用合同,并按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后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聘用后一年内未取得应聘学科教师资格证的,依法解除聘用合同。新聘用的教师在聘用学校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5年内原则上不作交流调动。
五、其他事项
(一)本次招聘公告、考试成绩、体检、公示等信息将在嘉兴经济技术开发区人力资源网(www.kfrl.com)上公布。
(二)报考人员须用有效身份证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否则不得进入考场。
(三)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无论在哪个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与招聘岗位条件不符的,均取消应聘资格。
(四)应聘人员在体检、考察、公示环节出现不合格的或自愿放弃的,按招聘岗位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五)本次招聘教师,嘉兴经济技术开发区民生事业部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相应的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如出现针对本次考试的辅导培训班、辅导网站、复习资料、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嘉兴经济技术开发区民生事业部无关。
(六)本次公开招聘工作由嘉兴经济技术开发区民生事业部、党群工作部按有关规定组织实施,嘉兴经济技术开发区纪检监察工委全程监督,嘉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监督指导。
(七对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执行。
(八)公告未尽事宜,由区民生事业部会同党群工作部按有关文件规定提出相应的处理意见。
咨询电话:0573-83680678、83680689
监督电话:0573-83677752、82228947
附件:1.2023年嘉兴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开招聘事业编制教师计划表
嘉兴经济技术开发区党群工作部
嘉兴经济技术开发区民生事业部
2023年4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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