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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金华市兰溪市教育局公开招聘教师公告15人

根据我市教育事业发展和教师队伍建设需要,兰溪市教育系统2024年公开招聘教师15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计划招聘在编教师15人,具体招聘计划详见附件1。

二、招聘对象与范围

(一)中小学教师招聘对象与范围

1.兰溪籍生源(含大学在兰溪就读或已在兰溪工作人员),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硕士及以上研究生;

(2)师范类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3)高考文化课第一批(重点)录取的本科毕业生,且具有相应教师资格证(2024年应届毕业生不要求);

(4)本科学历毕业生,专业相符(报考小学岗位的专业不限),且具有相应教师资格证(含2024年应届毕业生);

(5)国外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专业相符(报考小学、学前教育岗位的专业不限),且具有相应教师资格证。

2.有以下情况之一的不受生源地和户籍限制:

(1)硕士、博士研究生;

(2)高考第一批(重点)录取的师范类本科学历毕业生;

(3)2024年应届(含2023毕业择业期内)师范类本科毕业生;

(4)本科期间获省级优秀毕业生或省政府及以上奖学金(不含国家励志奖学金)。

以上人员专业及教师资格证要求与兰溪籍考生相同。

(二)幼儿教师招聘对象与范围

1.兰溪籍生源(含已在兰溪任教的非兰溪籍非编幼儿教师)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学前教育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毕业生,有相应教师资格证(2024年应届毕业生不要求);

(2)音乐、体育、美术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师范类毕业生和五年制师范教育大专毕业生,有相应教师资格证(2024年应届毕业生不要求);

(3)本科毕业,有相应教师资格证,专业不限;

(4)大专及以上学历且起点学历为中等师范学前教育专业毕业,有相应教师资格证。

2.普通高校学前教育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不受户籍或生源地限制。

三、报名条件要求

报考人员除符合上述招聘对象与范围规定条件外,还需符合以下条件:

1.年龄要求:年龄35周岁及以下(1989年3月5日以后出生,年龄计算时间截止至公告发布之日,下同);

2.教师资格证要求: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证(2024年应届毕业生、硕士及以上学历研究生除外),或有《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及与学科要求相一致的普通话等级证书;

3.专业要求:见专业资格审查相关相近专业规定,具体要求见附件1。硕士及以上学历研究生、本科毕业生报考小学、幼儿园教师岗位的不受专业限制;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敬业精神,遵纪守法,热爱教育;

5.身体健康,能胜任学校教育教学工作;

6.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不得报考。

四、招聘程序和办法

招聘工作贯彻公平、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公开招聘采取按职位招聘的办法,经报名、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等工作后,从高分到低分择优聘用,接受社会监督。具体招聘办法如下:

(一)考试报名

1.注册及报名

本次招聘报名全部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不设现场报名。

时间:2024年3月12日8:30—3月22日17:30。

应聘人员登录浙江省通用招聘网报平台(http://qssy.zjks.com),注册报名。

2.资格初审

时间:2024年3月12日8:30—3月23日17:30。

应聘人员可上网查询资格初审结果及未通过初审的理由。未通过资格初审但仍在网上报名期限内的,可再次报名并接受资格审查。

3.网上缴费

时间:2024年3月12日8:30—3月24日17:30。

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在同一网址办理网上缴费。考务费50元。逾期不缴费的,视为放弃报名资格。缴费确认人数不足招聘计划数3倍,将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招聘计划取消的,应聘该计划人员可自接到取消计划通知起进行改报。逾期未改报的,视作放弃改报名,退还考务费。

4.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时间:2024年4月17日8:30-4月18日17:00。

已完成缴费人员可在同一网址下载打印准考证,并按准考证要求参加考试。如不符合条件和岗位要求而产生后果的,责任由考生自负。 

(二)笔试

报考人员须携带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件(身份证、临时身份证、护照或公安部门出具带照片的身份证明),携带2B铅笔及黑色水笔,

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

1.笔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2.笔试内容:笔试科目为一门,时间为150分钟。笔试内容为教育基础知识和学科专业知识,小学岗位学科专业知识参照中学(初中)学科进行考试。

3.笔试成绩: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按50%计入总分。

4.笔试合格分:笔试合格分以裸分计算(不计奖励加分)。若本岗位笔试成绩平均分在60分及以上的,则本岗位笔试成绩合格分为60分;若本岗位笔试成绩平均分在60分以下的,则取第2名至最后1名成绩的平均分为本岗位的成绩合格分(笔试成绩平均分以实际参加考试并取得有效分数的人数与成绩进行计算),笔试成绩裸分达不到笔试合格分的,不列入面试对象。报考人员未参加考试的,作缺考处理。

(三)奖励加分

师范类本科(含学前教育专科)及以上学历期间获得省级优秀毕业生荣誉的加4分。相关奖励原件及复印件在资格复审环节中提供。

(四)资格复审

面试前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合格的,参加面试。复审不合格的,相应岗位不再递补。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低于此比例的则全部进入面试。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作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资格复审考生须提交以下资料:报名表(附件2,自行提前填写或打印)、身份证、学历证(2024年应届毕业生提供学校就业推荐表或学校出具并盖章的写有就读专业的应届毕业生身份证明,师范生需注明,二级学院证明无效)、教师资格证(研究生、2024年应届毕业生不作要求)、省优秀毕业生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原件审核后退还考生。以“已在兰溪工作人员”与“已在兰溪任教的非兰溪籍非编幼儿教师”身份报名人员,需提供在兰溪相关单位或幼儿园工作的依据(社保缴费证明、劳动合同)。委托他人参加资格复审的,需提供本人委托书、身份证复印件,以及委托人的有效身份证。

(五)面试

1.面试对象

面试对象为通过资格复审的人员。

2.面试形式

面试形式为模拟上课(音乐、体育、美术、学前教育含专业技能测试),主要考察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专业技能。

3.面试成绩

面试满分为100分,按50%计入总分。

入围面试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面试或放弃面试资格的,相关岗位不再递补。

(六)体检

按聘用数1:1的比例,根据总分(笔试折算成绩+面试折算成绩+奖励加分)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入围体检人员。体检标准按教师资格认定标准执行,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用,依次递补符合录用条件者。

(七)考察

考察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的有关考察规定执行,考察不合格、不宜聘用为教师的不予录用,依次递补符合录用条件者。

(八)录用办法

按各岗位招聘数,根据总分(笔试折算成绩+面试折算成绩+奖励加分)从高分到低分聘用符合录用条件者。总分相同,按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聘用;考试成绩相同,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聘用;笔试成绩相同,按专业知识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聘用;专业知识成绩相同,另行考核确定。面试不合格(低于60分)的不予录用。

(九)拟聘用人员报市人力社保局备案同意后录用

 

五、签约聘用

被录用人员应在录用结果公示期满后3天内实名申请加入兰溪市教育局指定的微信群,于2024年8月2日到市教育局签约、报到并办理录用手续,逾期作自动放弃录用处理,递补符合录用条件者(含符合提前批招聘条件人员)。未能在2024年8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书的2024年应届毕业生,取消聘用资格。

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录用后一年内未能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的延期转正,录用后三年内未能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的予以解聘。

聘用人员在兰溪市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服务期内原则上不予办理调动手续。

未尽事宜由兰溪市教育局负责解释。有关招聘信息均在兰溪市人民政府网兰溪教育公告公示栏公布,不再另行通知。网址如下:http://www.lanxi.gov.cn/col/col1229433577/index.html

咨询电话:0579—89010087、88821127、88820207。 

附件1:2024年兰溪市教育系统公开招聘岗位计划表.xlsx

附件2:2024年兰溪市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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