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宁波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和《镇海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现因学校发展需要,经区教育局审核,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决定公开招聘镇海中学(含甬江校区)事业编制教师45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宁波市镇海中学创建于1911年,坐落于美丽的东海之滨,宁波甬江口岸。学校办学历史悠久,文化底蕴深厚,校园环境古朴幽雅,管理理念科学先进,办学质量享誉省内外,是浙江省首批现代化学校。
镇海中学(甬江校区)位于北仑区小港街道,是宁波市委、市政府为放大镇海中学优势、助力甬江科创区集聚创新要素的重大工程,与镇海中学实行统一管理。
一、招聘方法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通过公开报名、综合能力测试、教育教学能力测试、体检和考察等程序择优进行聘用。
二、招聘岗位人数和专业要求
三、招聘对象及条件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无违纪处分及违法记录。
2.品行端正,身心健康,热爱教育事业,具有正确的教师职业意识,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素养,有继续学习和自我提升的意愿,有广泛的学科兴趣爱好。认同学校办学理念和教育价值追求,有志于投身教育事业。
3.具备职业所需要的专业知识水平、教育教学能力和心理素质,愿意并有能力承担基础学科教学以外的学生活动或心理成长指导工作。
7.报考人员须在公告发布之日前取得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其中属于2024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的须在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国(境)外留学归国(境)人员须在2024年8月31日前取得国家教育部学历学位认证书。上述时间以学历学位证书或认证书的落款时间为准,未按规定时间取得者取消录用资格。
四、报名方式
招聘程序和办法等详情请扫描下方二维码查看。
本次公开招聘咨询电话:0574-86272378。